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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9-12-31

华东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:

    近期,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下发《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(安委办明电〔2019〕22号,见附件),要求有关单位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。现对华东集团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:
    一、强化安全责任落实,深刻吸取事故教训
   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11月22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防范各类风险隐患,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尤其是涉及基础施工的钢板桩公司及物业租赁、仓储物流的上海公司,要强化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措施,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真正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,防止事故再次发生。
    二、深化安全集中整治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
    各单位要根据冬季和节日期间事故特点,结合华东集团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,深入开展以基础施工、仓储物流为重点的集中整治,加强雨雪、冰冻、团雾等灾害天气交通安全管控,深化冬春火灾防控,制定隐患排查计划,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责任措施落实,防范各类事故发生,确保岁末年初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。
    三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,认真做好应急值守
   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,按照集团公司及华东集团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要求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、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,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,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,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。
    应急联系人:王国筠
    应急联系电话:021-51222234 139178397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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